商标设计注册规范,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、图形(摘自商标法第八条1-9)
1、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;
2、同外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;
3、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、徽记、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;
4、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标志、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;
5、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;
6、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;
7、带有民族歧视性的;
8、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;
9、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。
最近一个商标被驳回,
理由是近似其它商标,
感觉设计师的末日到了.
这样都驳回,
这样都近似,
怎样设计才不算近似呢,
近似的标准是?
新申请的商标设计图案如下:
同41类商标近似
同35类商标近似
以上商标,
真的近似吗?
我想
谁看
谁都“近视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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