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设计驳回,近似还是“近视”
编辑: 淳源创     发布日期:2021-08-27

商标设计注册规范,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、图形(摘自商标法第八条1-9)


1、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;

2、同外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;

3、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、徽记、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;

4、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标志、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;

5、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;

6、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;

7、带有民族歧视性的;

8、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;

9、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。


最近一个商标被驳回,

理由是近似其它商标,

感觉设计师的末日到了.

这样都驳回,

这样都近似,

怎样设计才不算近似呢,

近似的标准是?



新申请的商标设计图案如下:

同41类商标近似

同35类商标近似

以上商标,

真的近似吗?

我想

谁看

谁都“近视”